各二级学院、有关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有序推进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工作,提高教师专业实践技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泰州学院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泰院发〔2017〕56号),现将2018年暑期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暑期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的目的与方式、遴选要求、工作职责、有关待遇、实施办法、考核与奖励等按照《泰州学院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泰院发〔2017〕56号)执行。
二、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党政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专门负责。在选派人选上严格把关,务必把有强烈企业实践锻炼愿望,且能真正深入企业一线实践锻炼的专任教师选派出去。
各二级学院应结合专业实际,统筹安排教师参加实践锻炼,参加本期实践锻炼的教师数原则上为本学院专任教师总数的20%-30%。
暑期企业实践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各二级学院要加强日常检查和管理,做好检查记录。科研处牵头,联合教务处、人事处等相关部门,以不定期实地抽查、电话查访或组织阶段汇报等形式对各位教师企业实践锻炼进行督查。
赴企业教师应注意规范生产,严防一切事故,确保人身安全;各二级学院要关心教师身心健康,为教师企业实践锻炼创造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教师生命财产安全。
三、请参加暑期实践锻炼的教师认真填写《泰州学院教师进企业锻炼申请表》、《“泰州学院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协议书》,并交由二级学院统一审批。各二级学院将材料收齐后,填写《 学院教师企业锻炼计划汇总表》。以上材料经签字盖章后于7月9日下午4:00前报科研处。实践锻炼结束,请参加的教师整理好相关材料并认真填写《“泰州学院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期满考核表》,交由二级学院统一审核后于9月10日下午4:00前报科研处。
联系人:俞杨建,电话:80769098、13641587878,地址:行政楼D2404
附件6:“泰州学院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期中检查记录表.docx
科研处、教务处、人事处
2018年7月3日
苏公网安备 32120202010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