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十三五”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9
各相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十三五”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18〕10号)要求,开展“十三五”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十三五”省重点学科名单的通知》(苏教研〔2016〕9号)公布的我校立项学科:中国语言文学、数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二、检查内容
对照各学科《任务书》,检查立项以来各学科在优质资源建设、创新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的建设成效和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本单位对各重点学科政策、资源、经费等方面的支持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希望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工作。组织各学科成员学习省厅通知,对照《任务书》的建设目标要求,开展自查并收集整理材料。
(二)各学科开展自查工作后,填写《“十三五”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下称《中期检查报告》),并对照省厅要求做好后续工作的准备。
四、材料报送
(一)各学科严格按照要求填报《中期检查报告》,所填材料应为本学科实际拥有的资源和成果,严禁挪用其他学科的资源和成果,严禁弄虚作假。
(二)请各学科于2018年11月6日前,将《中期检查报告》纸质稿(一式3份)交至学科办,电子材料发至tzxyxk@163.com,联系人:魏西军,电话:80769266。
附件: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十三五”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docx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
苏公网安备 32120202010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