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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泰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有关单位:

根据《泰州市科技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泰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泰科计〔2018〕5号)要求,现就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重点支持围绕创新型城市建设、大院大所人才集聚工程、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国际创新活力城建设等重大问题,开展决策咨询类软科学研究项目。

    2.优先支持区域创新生态示范区建设、科技监测体系、技术产权交易、大健康产业发展、科技人才引培等方面开展的管理类软科学研究项目。

    3.主要支持基于一线实地调研、数据收集分析、案例分析等为基础的调研类、实证研究类项目,应有明确的调查研究对象,突出解决当前科技创新面临的实际问题。

    4.优先支持有明确数据来源、研究样本、调研对象,且承担过政府重大研究项目的研究团队开展软科学研究。

    5.优先支持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二、组织方式

    1.2018年度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分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重点项目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科技创新工作部署和“区域创新生态示范区”建设等年度重点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研究,经专家评审后立项支持。面上项目由申报单位根据项目指南自主选择申报,经专家评审择优立项支持。

2.各市(区)申报的项目由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查推荐;在泰高校和市直单位由本高校、单位的科研主管部门审查推荐。

3.我校审查推荐的项目数不超过8项。

4.重点项目市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面上项目市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项目指南范围,定题申报,指南以外的项目原则上将不进入项目评审程序。

    2.本计划内,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同一企业限报一个项目;

    3.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市级科技计划;

    4.有在研项目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5.存在应结未结、强行终止、违规违纪等科技失信记录,或较重的偷税漏税、环境污染等社会失信记录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

    6.重点项目应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并形成不低于20000字的研究报告。面上项目应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完成,并形成不低于10000字的研究报告。

 

四、其它事项

项目需同时进行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申请人在泰州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必须有水印),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装订),同时报送项目汇总表电子稿

新注册账号的老师请使用中文姓名或姓名拼音进行注册,以便管理。

联系人:徐老师

五、申报程序:

1、申报人于2018年4月20日下午5:00前在泰州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并打印申报材料初稿一份交至科研处D2409,同时请在科研管理系统“项目申报”——“2018年度科技局软科学项目申报”栏目登记,并上传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稿。逾期不予受理。

2、校内组织初审,通过初审的申报项目打印正式材料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80769097

 

附件1 2018年度泰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docx

附件2 泰州市软科学研究报告参考格式.docx

附件3 泰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docx

 

 

科研处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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