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科研工作量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30
各院(系)、有关单位:
根据《泰州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暂行办法》(泰院发〔2014〕24号),现将2014年科研量化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核对象:全校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2.科研量化考核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定额为基准。校内各二级单位(院系、部门)科研工作定额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定额测算。
3.请认真阅读《2014年度泰州学院科研工作量统计表填写说明》。个人须填写《2014年度泰州学院科研工作量统计表(个人)》并打印1份签字后附上证明材料与电子表一起提交给所在二级单位。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填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盖章,并填写《2014年度泰州学院科研工作量统计表(二级单位汇总)》,将汇总表电子稿和个人表电子稿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tzxykyc@163.com,并将盖好章的个人表和证明材料送至科研处。
4.学术著作提供封面、目录、版权页复印件1份;学术论文提供知网检索证明1份,SSCI、SCI、EI、ISTP类的论文提供收录证明复印件1份;科研项目提供立项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科研成果获奖、科技发明(职务发明)等提供复印件1份。
5.报送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1下午5:00,材料报送地址:济川校区D2409,联系人:俞杨建;电话:80769097、13641587878。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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