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上半年泰州市社科类市级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0
各相关单位:
泰州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近期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上半年泰州市社科类市级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为切实做好我校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中国式现代化泰州新实践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坚持实践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深入开展研究任务,凸显实效性和应用性,积极为决策参考提供依据,为中国式现代化泰州新实践提供智力支持。
二、课题选题
详见附件1。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者可按照附件1发布选题申报,也可进一步深入细化,但须与选题相关。每个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2.申报者应熟悉泰州市情,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学风优良,能够承担科研组织指导职责并开展实质性研究任务。
3.为进一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提高研究质量,每个课题组原则上要吸纳有关实务部门人员参加。
4. 凡有违背党性原则、抄袭他人成果及其他不良行为的,不得申报社科类市级课题。
四、相关事项
1. 各申报人下载并填写《2023年度泰州市社科类市级课题立项申请表》(见附件2),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15日,请各单位于3月15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一份)交科研处1811,电子版发送至tzxykyc@163.com。
2. 上半年课题研究截止2023年6月30日,各申报人应于6月25日前将结题材料报科研处,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研究成果的,视为放弃。
3. 各课题组提交的课题成果按照《泰州市社科类市级课题管理办法(暂行)》进行管理。
五、通讯联络
电话:86667803;联系人:徐姗姗
附件:1.2023年上半年泰州市社科类市级课题选题.docx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