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科协《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苏科协发﹝2021﹞41号)文件精神,现在校内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候选人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标准
我校可向泰州市科协推荐1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候选人。每人资助3万元人民币,实施时间从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为期2年。
二、申报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申报人须为我省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遵纪守法,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具备一定优势,在所在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四)未曾入选本资助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项目。
三、资助经费使用范围
资助经费用于被托举人学术成长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主要包括:
(一)出国(境)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短期培训差旅费、注册费等相关支出;
(二)核心期刊发表文章,出版自然科学范围内的原创性科技、科普类著作等相关支出;
(三)开展课题研究和技术攻关的相关直拨支出。
四、材料要求
1.《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报表》一式3份(见附件),保密审查证明1份,由候选人所在二级学院盖章出具;
2.附件材料1份(可装订成册)。包括:候选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所参与的科研活动及所取得的成果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请申报人员于4月26日前将项目申报表及附件材料、保密审查证明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西军,电话:80769266,办公室:D1811,邮箱:tzxyxk@163.com。
附件1: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附件2: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报表.docx
泰州学院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