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泰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泰州市科技创新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泰科计[2021] 1号),现将2021年度泰州市科技创新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单位和个人申报市科技创新奖的项目,应当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成果,或者本市单位和个人为第一完成单位(人)的合作研究开发成果。申报项目分基础类项目和应用类项目。
1. 基础类项目。申报项目应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对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有重大科学性发现,实施医疗卫生、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公益类社会公共事业项目中取得重大发现、重要理论突破或者重要方法创新,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且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泰州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意义。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公开发表两年(2019年1月1日)以上。
2. 应用类项目。申报项目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中,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的重要创新,在两年(2019年1月1日)前完成主要技术应用并且效益显著、为泰州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重点支持聚焦我市重大产业科技创新需求,围绕三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的自主创新成果,提供的核心知识产权必须已授权。
3. 申报项目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不满足的,作为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取消申报资格。
(1)申报项目主体应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完成,牵头单位为我市行政区域内的独立法人单位,牵头完成人为人事关系在我市的科研人员;(2)同一年度一人只能参加一项申报项目;(3)涉密项目(或部分内容涉密)不能申报;(4)同一技术内容不得重复申报市科技创新奖,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各类市级科技奖励,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市科技创新奖。
二、申报材料要求
1. 申报材料由《申报书》和附件组成,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书》是市科技创新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突出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及作出的重要贡献。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实行诚信承诺制,加大抽查核查力度。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申报人、申报项目第一完成人和申报企业法人需对提供的材料中涉及的文章专著、知识产权、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等材料的数量、所有权、真实性、合法性、知情同意情况等进行核实,确保提供的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且将证明材料存档备查。如因未如实告知上述情况而引起争议,且不能提供相应存档备查的证据,需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理。
2. 市科技创新奖实行网络申报,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泰企通服务平台”(网址:www.taizhou.gov.cn/taiqiyun/)在线填写,经主管单位审核推荐后,打印有水印的纸质版材料,与各种附件材料扫描彩印件合订成册,打印字型不小于5号,A4,纸质封面,一式两份。书面材料内容和网上填报内容必须完全一致。新开户负责人切记请勿在系统直接注册,需由科研处分配账号,直接注册的账户无法正常申报项目。
3. 基础类项目附件材料应包括反映科学发现的不超过5篇代表性论文论著,以及该代表性论文论著主要他引论文引用页等证明。应用类项目附件材料应包括反映关键技术的不超过10项核心知识产权,反映该成果实际应用两年(2019年1月1日)以上的证明材料,如生产应用证明(必须有单位公章)、经济效益证明(必须有单位财务专用章)、技术转让协议、专利许可证明等。
4. 所有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在2019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且主体工作为国内完成;如果是申报项目完成人在国外完成的,论文所署单位须有完成人国内工作单位。所有核心知识产权持有人应是申报项目的完成人或完成单位,在申报书中使用的已转让的核心知识产权,需提供受让方知情同意证明和转让证明材料。
三、推荐要求
1. 项目申报按属地化原则组织。各市(区)科技局、医药高新区科教局、农发区经发局具体负责本地项目的组织推荐;市有关单位项目申报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推荐;驻泰单位、省属及市属高校院所、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由所在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推荐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申报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的优秀项目。
2. 项目采取限额申报。我校限报5项。
3. 项目正式申报前应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申报。
4. 强化项目主管部门审核责任。各地科技部门要按照勤勉尽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项目申报质量控制和监管体系,认真审核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协调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审查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有社会信用问题的不予推荐。
四、其他事项
本年度网上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6日(星期四)17: 30;逾期将无法提交或推荐;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18日(星期二)17:30,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附件1-3下载.docx:
1. 泰州市科技创新奖项目申报书
2. 泰州市科技创新奖填报说明
3. 泰州市科技创新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