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科建设  学科建设动态

学科建设动态

关于做好寒假期间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寒假期间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相关二级学院:

寒假即将来临,为保障放假期间科研实验室的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请相关二级学院在放假前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实验室的水、电、气、门窗及实验室使用的电器、压力容器、加热设施进行严格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尤其注意检查水路管道,杜绝因漏水引起损失。

二、对精密贵重仪器、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检查,做好严寒下设备安全保管工作。妥善处置易燃、易爆品及有毒药品的安全保管,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加强对科研实验室使用人员的安全管理,要求假期中使用科研实验室向二级学院报备,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签订安全使用责任书,二级学院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四、实验过程中禁止实验人员离开,禁止使用明火(实验必需的除外),禁止在实验室使用电暖器等大功率违章电器,禁止在实验室内做饭、留宿,严防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五、做好假期科研实验室安全巡查工作,相关二级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并将巡查结果记录在案,发现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请相关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认真落实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排除安全隐患,做好寒假期间安全预案,确保科研实验室安全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相关二级学院检查后填报《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总结》(见附件),签名处务必请相关安全管理责任人本人手写签名,于115日前报送至D1811

附件: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总结.docx

 

 

科研处        

2020113   



地址: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科研处 电话:0523-80769097 Email:tzxykyc@163.com
Copyright © 2022 科研处 学科建设办公室/社会合作与服务处(挂靠)
苏公网安备 32120202010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