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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流程

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程序

按照《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苏科计〔2005393号文)和《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苏科计〔2005377号文)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程序做如下规定:

一、相关规定:

1请各主管部门、各相关承担单位抓紧时间,认真做好本年度省基金项目结题工作。具体申请手续时间为9月至12月底,每周三办理,其他时间不受理。结题申请手续由项目主管部门或承担单位统一办理

2、结题组织工作由省科技厅社发处统一安排重点项目结题,计划采用学术交流的方式进行。青年基金和面上项目结题,采用集中验收的方式。社发处视情况委托管理规范的项目主管部门或承担单位组织。

3、项目结题经费决算。项目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50万以下项目须提交由承担单位财务处盖章的项目经费决算表;50-100万的项目须提交由承担单位财务处和审计处盖章的项目经费决算表;100万及以上项目须经省科技厅指定的专业会计事务所审计。

4、省基金项目应依照项目合同指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结题的,请及时向省科技厅社发处申请延期,批准后方可延期。已延期过的项目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二、结题具体程序

(一)验收申请。

1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网,填报《科技报告》科技报告经情报所审核通过后,才能填写验收或总结申请。科技报告审核:省情报所,电话:025-85400396  85407862

2填写《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验收申请状态为等待主管部门审核即可打印(WORD打印,有水印),纸质材料审核后方能通过网上批准。

3、纸质材料审批。项目负责人准备好《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合订本3份(夹到一起暂时不装订,待结题通过后与专家意见一起装订),报送至科研处D1812。结题专家由省科技厅社会发展处指定,项目负责人可以提供专家建议名单供参考。

(二)组织结题。

结题申请获批后,依照省科技厅社发处确定的方式组织项目结题。项目负责人从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网验收系统中打印专家意见空白表格交科研处,专家填写意见并由专家签字。项目顺利通过结题后,将《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合订本(含专家验收意见,验收意见无需盖章)复印件2份于1215日前报科研处D1812,由科研处统一上报至省基金管理中心。没有递交存档材料的视为未结题。

(三)申请验收证书。

网上申请验收证书:项目负责人将专家签字的专家评审意见扫描后上传(函评项目选择其中一份代表小组专家的综合意见上传),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网上递交,等待审批验收证书。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合订本内容包括:

1、封面;

2、目录;

3、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4、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5、项目科技报告;

6、研发工作总结;

7、项目经费决算表(重点项目为审计报告)(项目负责人自行去财务处核对盖章);

8、研究成果:包括论文(需在国家核心期刊或SCI源等期刊上发表)复印件、软件、数据库、模型、专利等,由项目承担单位与省基金委共享。

关于项目科研成果的补充说明:

(1)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the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Jiangsu Province(G rants No BK****)],且完成日期必须在项目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标注的不得收入验收材料合订本

(2所有研究成果均以项目负责人为准,研究论文项目负责人,须第一作者或通信联系人;科技奖励项目负责人,须排名前5位;其他成果项目负责人须排名前3位。

 

附件一: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封面.doc

附件二: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doc

        附件:《研发工作总结》编写提纲

一、项目来源

二、项目任务

三、项目实施情况:合同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列表逐条说明

四、项目取得的成果

五、经费使用情况

六、项目执行中的人才培养情况

七、项目实施的经验总结、问题分析和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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