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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合作与服务处处长岗位职责

社会合作与服务处处长岗位职责

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做好社会合作、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的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学校有关社会合作与服务的方针、政策,起草社会合作与服务的有关文件或规定;

2.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研究分析学校与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合作的可行性,制定学校与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合作工作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学校社会合作与服务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4.指导二级学院与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并对合作项目的实施进行跟踪、督查、协调、评估、考核;

5.指导二级学院开展科技成果的收集、评估、转化、产权交易、招标代理、技术投融资等工作,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6.协同相关部门指导二级学院做好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工作;

7.负责学校社会合作与服务工作情况的整理、统计、分析、总结,做好社会合作与服务考核工作;

8.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地址: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科研处 电话:0523-80769097 Email:tzxyky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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