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要求,我校将开展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在研项目,本次准备结题的项目不参加此次中期检查。
(二)检查形式: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并提交《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附件2)一式1份,重点反映研究项目的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等。
二、结题验收
(一)验收范围:2014年度立项并申请延期结题、2015年度立项的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
(二)验收材料:《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申请书》(附件3)一式2份,《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附件4)一式2份,《验收报告》后附代表性研究成果。
代表性成果要求:论文(须在中文核心期刊或SCI源等期刊上发表)、专著、软件、数据库、模型、专利等。项目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资助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验收材料。已通过成果鉴定的项目除报送上述材料外,还应报送成果鉴定书和鉴定材料各1份。
(三)验收方式及流程:
由教育厅委托学校科研处审核并组织专家验收。项目负责人填写《验收报告》,提交验收材料(含项目合同书复印件、代表性成果一套)——科研处进行初审——学校组织召开结题验收会,形成专家组验收意见——科研处上报教育厅(上报教育厅材料另行通知)。
(四)各单位填写《江苏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申请汇总表》(附件5)一式1份。
三、验收工作中其它事项
(一)对于预定完成时间为2017年12月底,但目前尚未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申请延期(最多延长一年)并填写《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重大事项报告》1份。《重大事项报告》(附件6)写明重大事项内容和说明等,并由本人签名后报送校科研处审核。
(二)尚在发表或出版中的研究成果,可凭论文(或书稿)校样稿进行结题验收,并附论文刊用通知书(应注明刊用时间及期数)或出版社出版证明。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科研处D2409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4月16日17:00。
材料电子稿通过科研管理系统“项目申报”——“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上传。
联系人:徐艳
联系方式:80769097
附件1:
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7版).doc
附件2:
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年度进展报告.docx
附件5:
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docx
附件6:
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重大事项报告.docx
科研处
2018年3月29日
苏公网安备 32120202010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