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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泰州市科技支撑计划(农业)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有关单位:

根据《泰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泰州市科技支撑计划(农业)项目的通知》(泰科计〔2018〕2号)要求,现就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围绕高效农业产业培育,重点支持农业科技园区按照建设规划,突出园区功能提升,集聚创新资源,以产学研合作方式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原始创新、引进示范与应用推广,提升园区的科技水平和示范带动能力。

2.围绕农业绿色生态发展,聚焦可持续发展重大需求,以绿色、循环、清洁为目标,开展化肥农药减施增效、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丰富特色田园乡村建设。

3.围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布局,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针对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的关键共性问题,围绕市场需求,以营养健康、智能高端、高效安全为准则,重点支持农业信息技术创新、新型智能农机装备开发、现代设施农业应用、农业物联网、农产品加工设备以及保鲜物流装备研发等,全面提升产品附加值和现代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增强现代农业产业竞争力。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项目指南范围,研究内容应突出农业产业关键技术研发,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明确的市场应用和产业化前景,有望形成附加值高、产业带动性强的目标产品。项目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18年6月1日,项目实施周期1-2年,确因研究需要,实施期为2年以上的,须事先与市科技局农社处沟通。

2.项目负责人应为第一申报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够完成项目,不得将临时聘用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

3.鼓励开展产学研合作。高校院所、行政事业等财政拨款单位申报的有产业化目标和示范推广前景的项目,必须开展产学研合作,安排自筹资金。联合申报的单位之间须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任务、经费分配比例、知识产权权属及责任风险等。

4.明确项目经费。申报单位须认真编制项目经费预算,落实项目经费,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比例不得低于1:1;对高校院所、行政事业等财政拨款单位独立申报的基础研究类或公益性较强的项目,原则上不要求自筹经费。合理申请项目经费,项目立项时将根据项目排名及专家建议,调整资助经费;项目一经立项,总投资额、项目预期目标、项目考核指标不得调整与修改。

5.优先支持以农业科技型企业、科技型农业专业合作社、科技特派员法人单位为主体,联合科教单位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有预期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支持农业企业市级以上“双创”人才、省级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星创天地”入驻创客等主体创新创业。

三、组织方式

本年度市级科技支撑计划(农业)项目按照科技示范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进行组织推荐。

1.科技示范项目。围绕指南确定的重点领域,按照强强联合、协同创新的要求,择优推荐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要求能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实施绿色高效安全农业技术创新与示范。科技示范项目须依托申报单位所在园区、镇街等部门(须在申报书中加盖公章),联合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共同申报,鼓励开展多点创新、多环节攻关。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得低于2年。农业科技园区创新创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60万元;基于物联网的智慧农业生产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稻田绿色高效综合种养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40万元。

科技示范项目立项后,须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除与泰州市科技局签订项目合同外,项目单位须与各合作单位就项目规定的某一项或某几项内容签订子合同,规定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经费分配及成果归属。

2.面上项目。围绕指南确定的方向,以需求为导向,择优组织推荐各类创新主体申报的项目。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科技型企业联合科教单位瞄准制约产业发展共性关键技术开展科技攻关;鼓励科教单位开展地方优质特色品种选育与保护、聚焦需求集成创新与示范。面上项目资助经费一般为10-30万元。

四、申报要求

1.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3项。

2.本计划内,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同一企业限报一个项目;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市级科技计划;有在研项目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有应结未结、强行终止、违规违纪等科技失信记录,或较重的偷税漏税、环境污染等社会失信记录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

3.申报单位须对照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写一种类型和指南代码。

4.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行为,一经查实,记入信用档案,3年内不得申报市级以上各类科技项目,并按《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作出相应处理。

5.经各项目主管部门初审后明确推荐的项目方可进行网上填报,通过网上审核后,在线打印有水印的纸质版材料,按照封面、目录、项目审查承诺责任书、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法人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及在职在编证明、财务报表、成果证明、合作协议、专利证书、品种审鉴定证书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同时报送项目汇总表,汇总表需有200字左右的项目简介。新注册账号的老师请使用中文姓名或姓名拼音进行注册,以便管理。

五、申报程序:

1、申报人于2018年4月20日下午5:00前在泰州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并打印申报材料初稿一份交至科研处D2409,同时请在科研管理系统“项目申报”——“2018年度科技局农业项目申报”栏目登记,并上传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稿。逾期不予受理。

2、校内组织初审,通过初审的申报项目打印正式材料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方式:80769097

 

附件 2018年度泰州市科技支撑计划(农业)项目指南.docx

 

 

科研处      

2018年3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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