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9
各相关单位:
根据《泰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绩效考评的通知》(泰科计〔2018〕6号)要求,市科技局将对全市研发机构实施绩效评价,我校2016年获批的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亦在考核范围之中,请相关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准备、切实做好绩效考核的各项工作。
一、各相关单位组织填报《泰州市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基本情况表》,于4月11日前提交学科办。
二、在市科技局项目申报网填报《泰州市研发机构绩效评价表》、上传佐证资料,所有填报数据中项目、人才引进、成果状况、知识产权等情况均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数据。请于5月3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同时将纸质材料一份提交学科办,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按封面、绩效评价表、佐证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书脊须打印研发机构名称及承担单位)。
三、充分准备、严谨细实地做好专家现场考察接待工作。
附件:
泰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绩效考评的通知.doc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
苏公网安备 32120202010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