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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第3季度泰州市社科类市级课题招标的通知

 

根据泰州市社科联《2017年第3季度泰州市社科类市级课题招标公告》(泰社院[2017]10号), 2017年第3季度泰州市社科类市级课题现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选题

1.扬子江两岸城市融合发展策略比较研究

2.关于江阴—靖江跨江融合14年实践的调查与思考

3.全球大健康产业成功案例分析研究

4.全国重点城市医药产业发展策略比较研究

5.全球生态经济创新模式比较研究

6.泰州船舶产业国际竞争力提升研究

7.关于用好泰州籍在外高层次人才资源的调查与思考

8.关于泰州人才吸引力的调查与思考——以泰州医药城为例

9.关于强化绩效考核导向功能,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的调查与思考

10.关于创新城市治理模式,提升城市品质的调查与思考

11.基于“大走访,大落实”的基层治理创新思路研究

12.泰州优化政策供给实现精准富民的策略研究

二、应标要求

(一)课题研究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贴近中国乃至全球发展大势、贴近事物发展规律、贴近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贴近基层发展实际、贴近发展中面临的矛盾和问题。

(二)课题研究要找准“真问题”,杜绝“空对策”,凸显科研成果的应用性、实效性、可操作性。

(三)请按要求填写课题申报表(附件1),于823日之前将纸质版报科研处,电子稿通过科研管理系统上传,逾期不予受理。

三、课题经费

详见《泰州市社科类市级课题管理办法》

四、相关事项

(一)聘请省市相关专家评标,由泰州社科网发布中标结果,并与课题负责人签订“课题协议书”。中标课题须在1027日前完成。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题研究任务且无充分理由,由课题管理办公室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取消、变更或延期)并报批。

(二)大力弘扬严谨、求实的科研风气。如有违背党性原则或抄袭他人成果等不良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课题研究资格,两年内不得申报市级课题。

(三)课题一经立项,不得随意变更题目。如需变更,课题负责人须在课题立项后两周内向课题管理办公室提交《泰州市社科类市级课题题目变更审批表》,经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视为不履行课题协议并承担相应责任。

纸质材料提交地址:行政楼D2409

联系电话:8076909767878

 

 

附件1:课题申请书——2017年泰州市社科类市级课题.doc

 

科研处  

2017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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