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有关单位:
根据《泰州学院科研奖励条例(试行)》(泰院发〔2013〕24号),现将2016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范围:2016年度符合《泰州学院科研奖励条例(试 行)》(泰院发〔2013〕24号)要求的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著作、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科技发明(职务发明)、决策咨询报告、艺体类成果获奖等。
2.个人填写《2016年度个人科研奖励申报表(二级单位留存)》(附件1),专兼职教师统一归口到各学院(系),无法归口到院系的人员从所在单位申报。各单位对教师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2016年度二级单位科研奖励申报汇总表(由二级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报科研处)》(附件2),同时将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科研处邮箱tzxykyc@163.com。
3.所有申报人均须提供申报材料原件给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各二级单位须认真、仔细核对WORD版电子稿与原件的一致性,对本单位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所有原件按《2016年度二级单位科研奖励申报汇总表》顺序用铅笔在正面右上方编号后(格式示例:“数理学院-论文-1”)送科研处评审展出,所有扫描件、电子稿均须通过科研管理系统上传(WORD版电子稿由二级单位另外打包一份发至科研处邮箱),包括:学术著作提供封面、目录、版权页扫描件,并提供WORD版电子稿;学术论文提供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扫描件(正文可从知网下载PDF文件),并提供WORD版电子稿,SSCI、SCI、EI、ISTP收录论文须提供论文和查新、查引证明扫描件并尽可能提供WORD版电子稿;决策咨询报告提供扫描件,并提供WORD版电子稿;科研成果获奖、科技发明(职务发明)、艺体类成果获奖提供扫描件。电子版文件名格式为:2016年××学院+姓名+成果题目+类别(类别如:一般论著、SCI论文、发明专利等)。
4.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6月1日下午5:00,2016年的科研成果原则上以后不再登记补发。(申报表统一使用excel格式,页面设置横向,宋体,标题14号字,正文10号字,论文发表时间格式统一为“2016(×)期”,其他成果发表时间格式统一为“2016年×月”。汇总表电子文档标题为:“××单位2016年度科研奖励申报汇总表”。)
5.联系方式:80769097
联系人:俞杨建
注:
1.申报人需要做的工作:
(1)填写《2016年度个人科研奖励申报表》并报所在单位;
(2)成果原件送所在单位审核;
(3)成果及相关证明扫描件、论文论著WORD版电子稿上传至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并发给所在单位。
2.二级单位需要做的工作:
(1)审核原件、扫描件、WORD版电子稿的真实性、一致性;
(2)完成科研管理系统二级单位审核;
(3)填写《2016年度二级单位科研奖励申报汇总表》,纸质稿送科研处、电子稿发至科研处邮箱;
(4)打包本单位WORD版电子稿发至科研处邮箱;
(5)所有成果原件编号后送科研处。
附件1:
2016年度个人科研奖励申报表(二级单位留存).xls
附件2:
2016年度二级单位科研奖励申报汇总表(由二级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报科研处).xls
科研处
2017年5月19日
苏公网安备 32120202010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