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我校将开展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与依据
结题验收范围为2014年度教育厅下达的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结题验收依据为项目合同和申报书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按《项目管理办法》结题与验收相关规定进行,侧重对项目研究成果的水平与质量进行评议。提交的代表性研究成果须标注“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
二、面上项目结题验收程序与材料
1.资助经费项目
(1)项目负责人在完成《面上项目合同》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基础上,提交《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申请书》(附件1)、《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附件3),报所在高校科研管理部门。
(2)教育厅委托高校科研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照《面上项目合同》,审核验收材料,组织专家验收。
(3)项目验收后,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集中将《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附件3)、《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4)各1份及电子版报教育厅科技与产业处备案。
2.自筹经费项目
(1)项目负责人在完成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基础上,提交《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附件2),报所在高校科研管理部门。
(2)教育厅委托高校科研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审核验收材料,组织结题或专家验收。
(3)项目结题验收后,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集中将《项目成果简表》(附件3“第一项”)、《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4)各1份及电子版报教育厅科技与产业处备案。
三、结题验收方式与专家
面上资助经费项目委托相关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采取会议评议或通讯评议方式进行验收;面上自筹经费项目由所在高校决定结题或验收,结题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验收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采取会议评议或通讯评议方式进行。会议评议由5位以上、通讯评议由3位以上外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
四、材料提交:
提交《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申请书》(附件1)、《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附件3)纸质稿各三份交至科研处D2409。附件1、3、4电子稿通过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申报上传。
截止时间:2017年5月18日下午5点。
联系方式:80769097,13951161606
附件2 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推荐专家名单.docx
附件4 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docx
科研处
2017年4月17日
苏公网安备 32120202010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