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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4号)精神,现将2017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面向省属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有关部委设立的重点实验室、江苏省有关厅局设立的重点实验室申报。

二、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问题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同时培育一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三、项目经费

项目所需经费采取省立校助方式,由项目学校在生均财政拨款经费中统筹安排,并确保项目如期完成。项目分为A类和B类两类,其中A类项目学校投入不低于30万元、B类项目学校投入不低于15万元。承担项目的学校申报时须作出经费投入承诺。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应符合2017年修订的《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第六条、第七条规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省属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的在岗科技人员;独立学院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在编的专任教师。

(二)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主要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空天海洋装备、数字创意等重点领域申报。

(三)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应与依托平台研究方向一致。项目负责人应为平台固定人员,具有正高级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四)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项目预期成果应能申请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发明专利、建立有关应用模型、在SCI源具有高影响因子的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能够获得国家、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资助。

(五)各高等学校应合理统筹整合相关科技资源,组织精干力量形成项目组,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鼓励联合申报。

(六)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每个重点实验室限报1项。

五、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学校推荐。各项目负责人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2017年度)》(附件1)。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二)网上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基本信息,上传项目申报书和附件电子版(均为PDF格式);所在学校审核后,按照申报限额集中推荐。各项目申请人请于5月2日下午5点前在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上完成申报,并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上进行项目申报,上传申报书。

(三)材料报送。网网上申报成功后,各项目负责人报送纸质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一式6份,含附件,A4纸双面打印)。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行政楼D2409

联系方式:80769097,13951161606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2017年度).doc

      2.3.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7版).doc 

 

 

                                                                                                                  科研处

2017年4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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