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1
各二级学院(系)、有关单位:
为更好适应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近期将进一步完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请各单位做好专家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的基本条件
1.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宽广的学术视野,在相关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影响。
4.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推荐专家,推荐专家应按照基本条件要求严格把关。重点推荐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及地方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议组成员、跨世纪人才、新世纪优秀人才等。请注意推荐宗教学、考古学、体育学、艺术学、外语小语种、少数民族语言和方言以及新兴交叉学科方面的专家。
二、报送办法
1.本次专家信息表采用新版规范表格填报,请各单位按要求完整填报推荐的专家信息。新版专家信息表已打包成压缩文件,下载后请解压缩后填报。填报完成并汇总至一张表格中,单独提交Excel文件即可。
2.请务必于2016年12月9日前将专家库电子表发送至tzxykyc@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学院(系)推荐专家”。联系电话:80769097。
附件:
教社科司函[2016]227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的通知.zip
科研处
2016年11月21日
苏公网安备 32120202010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