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4
各二级学院(系)、有关单位:
2016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经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审定,我校获批项目11项(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要在申报时确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请各项目负责人,依据申报时填写的《项目申请书》,签订《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并于7月1日前集中报送至科研处,同时将各项目任务书电子版(命名规则:“学校-项目批准号-负责人-任务书)发至tzxykyc@163.com。逾期不签订项目任务书视为自动放弃研究,教育厅将作撤项处理并停拨资助经费。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是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活动、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以及办理项目结项验收的基本依据。项目任务书一经签订,一般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
3、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3),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附件1-2016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一览表.pdf
附件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科研处
2016年6月24日
苏公网安备 32120202010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