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学院与安徽工业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9
根据《安徽工业大学 泰州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要求,学校将在近期启动泰州学院与安徽工业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要求各二级学院(系)预报参与遴选人员信息,具体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条件
联合培养研究生的专业见《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各院(所)联系方式汇总》。参与遴选的教师必须符合《安徽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泰州学院教学科研人员兼职培养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
二.预报程序
1.各二级学院(系)组织学习文件,进行专项宣传,教师对照条件要求,自愿申报。
2.各二级学院(系)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申报人选,合并报送《拟申报研究生导师资格人员信息表》至学科建设办公室。
2.校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教师资格进行预筛选。
3.学科建设办公室与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院进行对接,确定可以申报人员名单,并反馈至各二级学院(系)。
三、时间安排
各二级学院(系)于 2016年 5月16日前将《拟申报研究生导师资格人员信息表》报送学科办(行政办公楼D2406室),并将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540015808@qq.com。
附件2:
安徽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doc
附件3:
泰州学院教学科研人员兼职培养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 .doc
附件4:
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各院(所)联系方式汇总.docx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
苏公网安备 32120202010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