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育部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8
各二级学院(系)、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部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2016﹞4号)通知要求,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须知
详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部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2016﹞4号)(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http://www.cutech.edu.cn/cn/zxgz/2016/03/1459386593127796.htm)和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http://www.cutech.edu.cn/cn/zxgz/2016/03/1459386593141915.htm)。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本次申报奖励工作由个人申报,各申报人应认真阅读有关通知文件,熟悉各奖项的申报条件及具体要求等。各申报材料交学校科研处汇总后,经省教育厅审查、推荐,报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
2.各奖项推荐书等申报材料一律要求打印,各类推荐书及有关附件按项目装订成册,推荐材料(含相关附件)一式三份,报学校科研处。
申报书电子稿发送至发至邮箱:tzxykyc@163.com。
校内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5月6日17:00,过期概不受理。
校内书面材料报送地址:济川校区行政楼D2409
联系电话:80769097,13951161606
附件: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部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工作的通知 .doc
科研处
2016年4月8日
苏公网安备 32120202010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