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有关单位:
2016年度泰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开始申报,现就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重点支持围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等重大问题,选择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课题开展的决策咨询类软科学研究项目。
2.重点支持科技综合服务平台建设、O2O科技洽谈推广机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机制、离岸孵化机制等方面开展的管理类软科学研究项目。
3.优先支持以深入一线实地调研、数据收集分析、案例分析等为基础的调研类、实证研究类项目;优先支持优秀研究团队持续开展的重点专题研究项目。
二、组织方式
1.2016年度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分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重点项目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科技创新工作部署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等年度重点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研究,经专家评审后立项支持。面上项目由申报单位根据项目指南自主选择申报,经专家评审择优选择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程序立项并下达计划。
2.各市区申报的项目由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查推荐;在泰高校和市直单位由本高校、单位的科研主管部门审查推荐。
3.各区审查推荐的项目数不超过10项;各在泰高校审查推荐的项目数不超过10项;各市直单位审查推荐的项目数不超过3项。
4.重点项目市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万元。面上项目市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确定的方向,定题申报,指南以外的项目原则上将不进入项目评审程序。
2.申报主体须为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机关法人单位。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课题组成员相对稳定。
3.项目研究方案应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提出初步的对策与措施。申报项目和研究报告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应以最新数据为主,做到真实权威。
4.一个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已获国家、省级立项的项目,不得以基本或完全相同的内容重复申报市级软科学项目。有本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已承担上年相关市级项目者,不得申报指南中名称、内容基本或完全相同的选题。研究工作一般应在项目下达后规定时间内完成,重点项目要形成20000字左右的研究报告,面上项目要形成不低于10000字的研究报告。
四、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六份(纸质封面,平装订)(网上提交审核通过后打印带水印版本)。
2.申报材料需同时由项目主管部门统一在泰州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新用户注册尽量使用本人中文姓名注册。
3.项目申报受理校内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0769097,13951161606
附件:
泰科计[2016]9号:关于印发《2016年度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
泰州学院科研处
2016年3月15日
苏公网安备 32120202010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