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泰州市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5
各二级学院(系)、有关单位:
2016年度泰州市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开始申报,现就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
详见《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泰州市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通知(泰科计〔2016〕10号)》(附件)。
二、上交材料及说明
1、项目需同时进行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在泰州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和申报(新用户注册请使用本人中文姓名注册),并通过网上申报系统A4纸打印项目信息表和申报书。书面材料一式四份,请按封面、目录、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项目附件材料(包括: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证明、获奖证书、近三年与本项目相关立项证明、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等资料)的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
2、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10项。
3. 有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再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限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已将研发内容相同的项目申报市级其它科技计划的,不能同时申报本计划。
4、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以后3年内不得申报各类科技项目,并按《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作出相应处理。
4. 项目申报受理校内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0769097,13951161606
附件:
82_10号: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市级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通知.doc
科研处
2016年3月15日
苏公网安备 32120202010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