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有关单位: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已开始,为做好项目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因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结构和资助政策做了部分调整和规定,《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将于2016年初正式发布,请及时关注后续通知。
二、项目申请
1、所有类型的项目都采取在线申报方式。
2、201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3、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4、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6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研处申请开户),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5.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经费预算请参照(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填写!
6.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科研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无需提交论文、专利等纸质附件材料。
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7.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8.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三、申请材料要求
以后续通知要求为准。
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材料上交2份。
校内受理日期:2015年3月6日17:00前,过期概不受理
联系电话:80769097,13951161606
材料送交地址:济川校区D2409
科研处
2015年12月12日
苏公网安备 32120202010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