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校级重点(扶持)建设学科的建设和管理,确保重点学科建设目标的实现,根据《泰州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暂行条例》(泰院发﹝2014﹞46号)要求,决定2015年12月对2013年度立项的校级重点(扶持)建设学科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3年度立项的3个校级重点学科:
重点建设学科:中国语言文学学科
扶持建设学科:教育学学科、音乐与舞蹈学学科
二.检查内容:
(一)《泰州学院校级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完成情况;
(二)学科建设经费使用情况;
(三)学科建设中取得的经验与存在的问题,今后建设思路与拟采取的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中期检查是校级重点(扶持)建设学科建设的重要环节,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检查工作;
(二)接受检查学科在2015年12月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通过自查,各校级重点(扶持)建设学科完成学科建设材料收集整理、档案整理;
(三)接受检查学科在2015年12月20日前填写《泰州学院校级重点学科建设年度报告》(见附件1),撰写《泰州学院校级重点(扶持)建设学科中期自查总结》(见附件2)。填报数据必须真实无误,佐证材料归档备查,于12月20日18:00前将电子及纸质(签名盖章)材料各一份报学科建设办公室;
(四)学科建设办公室在2015年12月30日前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受检校级重点(扶持)建设学科建设水平进行评估打分,并将最终评分上报学校;
(五)2015年12月31日公布受检校级重点(扶持)建设学科建设水平评分及等级,并向受检学科反馈专家意见。
联系人:魏西军;联系电话:80769266;邮箱:540015808@qq.com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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