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级课题、教授(博士)基金项目结题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1
各二级学院(系)、有关单位:
为了鼓励校级课题、教授(博士)基金项目加快结题进度,经研究决定:未出刊但已收到用稿通知的论文也可作为成果提交。具体要求如下:
1. 出刊日期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2. 提交用稿通知为结题项目成果附件,刊物出版后请立刻将论文交至科研处,过期未提交者将按未结项处理。
3. 请于2015年11月17日16:00前上交结题申请及成果附件至科研处(D2409),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15年11月11日
苏公网安备 32120202010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