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泰州市科学技术贡献奖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3
各二级学院(系)、有关单位:
根据《泰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泰政规〔2012〕10号)相关规定,现就组织推荐泰州市科学技术贡献奖候选人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详见《关于组织推荐泰州市科学技术贡献奖候选人的通知》(附件1)。
二、推荐名额
市相关高校等各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已经被授予过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和贡献奖的不再推荐。候选人如为引进人才,需要为2012年1月1日前与有关单位签订合同的人才。
三、推荐办法
对照条件和要求,个人向学校科研处提出申请,学校评选公示15天无异议后再推荐上报。
校内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8月12日上午10:00,过期概不受理。
材料电子稿同时发送:tzxykyc@163.com。
校内书面材料报送地址:济川校区行政楼D2409
联系电话:80769097,67878,661606
科研处
2015年7月3日
附件1:
关于组织推荐泰州市科学技术贡献奖候选人的通知.doc
苏公网安备 32120202010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