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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部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部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20156号)通知要求,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种类

2015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和青年科学奖四个奖种。

二、推荐条件及要求

详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部2015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附件2)。

三、申报注意事项

1、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需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进行登记(青年奖、直报项目不需要成果登记),申报2015年奖励的成果登记截止日期为81日,逾期不予受理。

2、成果登记步骤为:

1)登陆www.tech110.net首页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8.0)》软件,安装后,课题组或项目组选用“成果完成单位”,做好文字录入工作。

2)将文件选择上报形式导出(注意:导出的文件应该是***.zip形式,切记不要改导出的文件名)。文字录入完毕后,请在软件“数据处理”中选择“打印登记表”,使用A4纸打印完毕后装订成册。

3)其他注意事项:  

a. 成果登记的项目名称和完成人必须与申报奖励的项目名称和完成人保持一致;  

b. 在所在省、市、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登记过,而未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登记过的项目,必须重新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进行成果登记;  

c. 往年做过成果登记的项目,如果项目名称和完成人没有变化的话,成果登记号可以继续使用,反之则必须重新登记。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本次申报奖励工作由个人申报,各申报人应认真阅读有关通知文件,熟悉各奖项的申报条件及具体要求等。各申报材料交学校科研处汇总后,经省教育厅审查、推荐,报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

2.各奖项推荐书等申报材料一律要求打印,各类推荐书及有关附件按项目装订成册,推荐材料(含相关附件)一式三份,报学校科研处。

3.申报奖励者应充分收集国内外反响材料,如社会、经济效益证明、应用证明、收录、摘录、同行专家评价意见等作为申报奖励的佐证材料。

申报书电子稿同时发送至发至邮箱:tzxykyc@163.com

校内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581日上午10:00,过期概不受理。

校内书面材料报送地址:济川校区行政楼D2409

联系电话:80769097661606

 

科研处   

2015629

 

附件1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部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2015]6号).pdf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 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发厅函[2015]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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