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申报2015年市科技进步奖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8
各二级学院(系)、有关单位:
泰州市2015年度的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将于7月份开始,由于申报通知下达时,申报期限比较紧,请各学院组织有意申报市科技进步奖的老师提早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市科技进步奖申报条件及需要准备的材料每年都大同小异,请先按照2014年的申报通知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尤其要提早做好“成果记”、“应用证明”、“查重查新”等工作。
申报注意事项:
1. 申报泰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当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成果,或本市单位和个人为第一完成单位(人)的合作研究开发成果。
2. 申报相关支撑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3. 相关材料的查新、鉴定报告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
4. 2015年度申报通知尚未下发,相关事项可先参考《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泰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通知》(附件)
苏公网安备 32120202010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