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2015年度市软科学研究将围绕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新驱动发展、“项目大突破”等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系列前瞻性、战略性问题而展开,进一步突出支持重点,创新组织方式,强化研究的针对性,提高成果应用性。现将2015年度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重点支持围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等重大问题,选择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课题开展的决策咨询类软科学研究项目。
2、重点支持强化政府宏观科技管理、科技创新体系完善、创新型城市建设等方面开展的管理类软科学研究项目。
3、优先支持高校院所、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联合开展软科学项目的研究,对有重要决策咨询参考价值的研究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二、组织方式
1、2015年度市软科学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重点项目主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研究任务以及科技体制改革、创新驱动发展等年度重点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研究,经专家评审后立项支持。面上项目由申报单位根据项目指南定题申报,通过组织专家评审优选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程序立项并下达计划。
2、各市区申报的项目由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查推荐;在泰高校和市直单位由本高校、单位的科研主管部门审查推荐。
3、我校审查推荐的项目数不超过8项。
4、重点项目市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万元。面上项目市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
三、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确定的方向,定题申报,《指南》以外的题目原则上将不进入项目评审程序。
2、申报主体须为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机关法人单位。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课题组成员相对稳定。
3、项目研究方案应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提出初步的对策与措施。申报项目和研究报告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应以最新数据为主,并保证真实、权威。
4、一个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已获国家、省级立项的项目,不得以基本或完全相同的内容重复申报市级软科学项目。已承担上年相关市级项目者,不得申报《指南》中名称、内容基本或完全相同的选题。研究工作一般应在项目下达后规定时间内完成,重点项目要形成20000字左右的研究报告,面上项目要形成不低于5000字的研究报告。
四、申报流程
1.2015年度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通过“泰州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
2.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须从申报系统中打印《2015年泰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七份,纸质版于2015年5月27日前报送科研处D2409。
3.电子稿发送至tzxykyc@163.com。
联系电话:80769097,67878,661606
泰州学院科研处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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