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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已发布,为提高申报质量,确保申报命中率,现将我校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相关学院要精心组织,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项目申报;要落实项目申报的服务和协调工作;要把好项目申报的质量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

各相关学院应切实做好对本学院申报人员的政策辅导、撰写技巧指导和申报书内容打磨,帮助提高项目申报的命中率;于222日前摸底本学院申报情况,并安排一次申报辅导报告(线上线下均可);填写《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预申报摸底统计表》和《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二级学院辅导报告安排表》,将申报摸底情况以及辅导报告时间、地点(或腾讯会议号)、主讲人及参会人员等信息于224日前报科研处备案。

各项目申请人要在二级学院的指导下,认真开展选题论证、申报书撰写等相关工作,仔细阅读项目申报书、活页等填报说明及注意事项,确保申报材料符合规范。同时,关注我校项目申报的时间节点,及时向二级学院、科研处提交相关材料。

二、时间安排

1. 228日前,各相关学院及申请人对照《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历年立项项目汇编(2013-2022)》,进一步调整确定选题。

申请人登录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在线撰写项目申请书、活页初稿。申请人如为首次申请、尚无账号密码,请在网上注册后,及时与科研处联系进行账号审核。

2. 33日前,申请人将申请书、活页初稿从系统导出后提交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承担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专家学者对申报材料进行指导,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并自行组织项目论证会,邀请相关领域内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议。相关学院于315日前填写《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推荐表》,连同申请书、活页的纸质稿(一式三份)及电子稿交科研处(tzxykyc@163.com)。

3. 324日前,科研处组织专家对项目申请书、活页进行预评审,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下达的指标,遴选优秀申报项目进行打磨,服务并督促申请人修改完善申请书。

4. 329日前,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项目申请书;科研处协助申请人完成系统提交,并做好项目申请其他相关工作。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姗姗,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D1811室,办公电话:86667803QQ号:34813631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docx

2.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doc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

4.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doc

5.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历年立项项目汇编(2013-2022).xlsx

6.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预申报摸底统计表.xlsx

7.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学院辅导报告安排表.xlsx

8.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推荐表.xlsx

 

 

 

                          科研处

                     202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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