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申报有关文件已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公布,请申报者务必认真研读《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http://www.nopss.gov.cn/n1/2021/0106/c219469-31991309.html),领会文件要求,并仔细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附件2),结合自己研究专长,确定申报范围。
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见附件2-5。申报者请认真阅读《202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3)的“填表说明”及“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按要求仔细填写申请书;认真阅读《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之“说明”,按要求填写《活页》(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及背景资料,总字数控制在7000字以内)。申请书及活页一律用计算机填写,上交的申请书每页的内容必须与原表一致,不要发生表格串页、漏页现象。提示以下注意事项:
1.关于申报资格
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兼报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研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15日后出生)。
2.关于申报名额和校内遴选
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具体指标待省社科规划办下达。各二级单位要切实认真组织申报评审工作,严格把关、择优报送,填报《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推荐表》(附件6),并给出推荐排名。未经所在单位推荐的申报材料,一概不予受理。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下达指标遴选优秀项目报省社科规划办。
3.时间节点及材料要求
日期 | 责任人 | 工作要求 |
2021年1月20日前 | 各相关单位 | 单位评审,填报《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推荐表》(附件6)1份、《申报书》《活页》一式3份。 |
2021年1月21日 | 科研处 | 校内评审、遴选。 |
寒假期间 | 各相关单位 | 组织专家帮助入选项目申报人完善标书,自行安排。 |
通过校内评审的项目申报人 | 完善标书。 | |
2021年3月4日前 | 通过校内评审的项目申报人 | 报送申报材料终稿: 1.纸质版《申报书》《活页》一式7份,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电子版《申报书》《活页》(文件命名:校名/学科/申报人+题目+“申请书/活页”.doc)。 3.纸质版与电子版要求完全一致。 |
请各有关单位切实加强组织工作,积极宣传发动,组织教学科研人员按要求申报。受疫情影响,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附件1: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人民网.pdf
附件4: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doc
科研处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