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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2020年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泰州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0年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现对2020年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0年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将进一步聚焦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突出贯彻十九大精神,以落实“科技人才新政80条”为着力点,突出提升创新型城市建设水平,发挥科技创新成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作用。

二、建议范围

(一)泰州市科技支撑(产业关键技术研发)计划项目

旨在攻克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特别是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的技术瓶颈,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成果形式以样品、样机为主,单纯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属于本项目支持范围。重点围绕“1+5+1”现代产业体系,以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高端装备制造及高技术船舶、节能与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五大产业为主导,结合军民融合、文化创意等产业方向提出项目指南合理化建议。

(二)泰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孵育计划项目

为大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创新,发展新服务、新模式、新业态,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尽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围绕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领域,提出泰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孵育计划项目建议

(三)泰州市科技支撑(农业)计划项目

面向本地优势传统特色产业,以产学研协同创新为基础,推动科技创新与农业发展紧密结合,针对本地亟需解决的农业生产问题,注重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农业重点工作、重点任务,以农业重大优良品种创新、农业前瞻性高技术创新、农业高端产业培育和农业绿色生态发展等为重点,提出合理化建议。

指南征集主要包括两类:

1.科技示范项目:要求能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实施绿色高效安全农业技术创新与示范;在一定区域范围内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开展多点创新、多环节攻关的项目。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1。

2.面上项目:要求契合地方发展需求,有一定代表性和针对性,并具有一定的应用前景。项目资助经费最多不超过30万元,一般20万元左右,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1(高校科研院所单独申报的项目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比例不得低于0.5:1)。

(四)泰州市科技支撑(社会发展)计划项目

立足我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需求,围绕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和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加强社会公益类研究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大力推进社会发展重大科技示范,着力提升科技惠民的能力和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效支撑。

指南征集主要包括两类:

1.科技示范项目: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发展问题,组织开展关键技术集成应用与综合示范,使科技新惠及百姓生活。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1。

2.面上项目:包括大健康产业科技专项(含临床诊疗技术、医药、公共卫生)、生态文明建设科技专项、公共安全与社会管理专项等,不包括理论研究和基础研究类的项目。要求契合地方发展需求,有一定代表性和针对性,对我市社会发展具有支撑和引领作用,关系民生、受益人群多、技术集成度高、行业或区域特点显著、具有在全市乃至全省进行示范推广价值的项目。医药和生态文明建设科技专项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临床诊疗技术和公共卫生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公共安全与社会管理专项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

(五)泰州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项目支持重点:以大健康产业、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产业、高端装备制造及高技术船舶产业、节能与新能源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化工及新材料产业等为重点,主要支持企业通过自主创新或产学研合作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经中试进入产业化开发、能较快形成较大产业规模、显著提高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项目。

项目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                   

1. 有一定技术成熟度,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和技术创新目标,符合全市产业发展规划,有利于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 项目须拥有与其核心技术相关的高价值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产品附加值高、能耗低、符合环保要求、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市场容量大、产业带动性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有望形成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竞争能力的新兴产业或高新技术产品群,能大幅度提升全市产业发展层次。

(六)泰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指南建议选题主要围绕“1+5+1”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科技体制改革重点问题、科技人才引进与培养、泰州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研究、创新型企业培育路径、园区创新能力提升、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政产学研金用”协同创新、完善区域创新生态、推进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推荐。重点推荐有明确数据来源、研究样本、调研对象,对解决科技创新面临的当前及长远问题有支撑作用的指南建议。

三、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组织开展调研并征求意见,根据指南建议要求填写相关表格,于1218日(星期三)前将电子稿和纸质材料盖章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处D1812

 

附件:关于征集2020年度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doc        

 

                                                                  科研处         

                                                                            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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