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江苏社科英才、社科优青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校内评审,拟推荐张鹏、吴新林、刘佩德三位老师参评江苏省社科优青培养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9年6月8日至2019年6月12日止。单位或者个人如对推荐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科研处提出并提供书面材料。联系人:潘小明、丁韵,联系电话:80769266、80769097
科研处
2019年6月8日